
一体化一期工程烧碱扩能装置项目(液氯贮槽)招标公告
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液氯贮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能提供本次货物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招标内容:液氯贮槽(Ⅲ类容器)2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日止
1.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3.1.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1.3.1.2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3.1.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4招标文件的获取:
1.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8月19日至2019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申请资料向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3楼。或将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53659529@qq.com,待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电子版招标文件(word版、PDF版各一份)。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售后不退。
1.4.2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4.2.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4.2.2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2.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现金
收 款 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东支行
银行账号:1904014170000115
到帐截止时间:2019年 8月28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及项目名称。
现金形式请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代理人。
注: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账,超时的作无效标处理。
1.6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12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海天中路655号(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原材料楼213会议室)。
1.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7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1.7.1开标时间:2019年8月29日12:30(北京时间)。
1.7.2开标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海天中路655号(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原材料楼213会议室)。
1.8招标公告发布
1.8.1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s://www.zbytb.com/)、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网址:http:)网站上发布。
1.9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波镇洋化工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
联 系 人:张更平
电 话:0574-86503389
传 真:0574-86503393
采购代理: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3楼
联系人:陈东达
电话:0574-27676028
传真:0574-27676000










